2008年4月1日 星期二

數位漫畫競賽活動

★活動目的:促進台灣數位內容產業蓬勃發展並鼓勵國內優秀人才投入數位創作行列,藉由競賽的推動,同時也能在社會中遍灑希望的種子,讓數位內容創作在台灣蔚為風氣,進而提昇國內產業的競爭力,讓更多的族群加入漫畫創作的行列。
★ 目標對象: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以上自行創作且未曾獲政府機關獎助之作品為限
★ 活動日期:
◎97年7月31日 收件截止 ◎97年8月31日 公布得獎名單
★ 活動時程:
◎3月底前製及宣傳 ◎4月初宣傳海報寄發受理報名
◎7月31日報名收件截止 ◎8月底比賽成績公佈
密集與各級學校及相關產業保持電話聯繫追蹤及時的狀況,以期能調配最佳情況
★活動辦法:
◎比賽項目及規格:
⊙投搞頁數5~10頁(含刊頭扉頁)A4尺寸。
⊙以powerpoint的方式呈現
⊙電子檔部份:每頁檔案解析度為300dpi並以TIFF格式儲存,檔案名
稱以主題及姓名命名。
⊙繳交作品方式:1)繳交PC格式之光碟片一份(光碟片上需註示報名編號及參賽者姓名)。2)A4尺寸的列印稿(黑白彩色均可,需裝訂冊)乙式。

◎ 參加資格:
高中職(以上)學生自行創作且未曾獲政府機關獎助之作品為限

◎ 報名方式:
⊙報名表請於國立編譯館優良漫畫網頁http://comic.nict.gov.tw/下載。
⊙參賽作品須經由學校或指導老師推薦,始得受理收件。
⊙請將作品郵寄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19號4樓,『國立編譯館97年數位漫畫競賽』活動小組收。
⊙每一參賽者之作品,至多不得超過二件。

◎ 獎勵辦法:
各組錄取特優、優勝及佳作三類作品,頒發獎金及獎狀:
數位漫畫競賽:漫畫達人組
特 優 獎金:6000元 獎狀乙面
優 勝 獎金:3000元 獎狀乙面
佳 作 獎金:1500元 獎狀乙面

備註:得獎作品如係2人以上共同編繪創作,除特別聲明外,將依據申請書所列
編寫繪圖者名單均分獎金。

◎ 評審標準:
⊙邀請國內漫畫家、插畫家、廣告設計、視覺傳達、美術相關科系學者專家、國立
編譯館長官擔任評審
⊙詳細標準評審會議討論決定之
主題呈現40﹪ 創意表現30﹪ 構圖技巧25﹪ 其他5﹪

◎權利及義務:
⊙得獎者獎金應依財政部規定扣繳稅款。
⊙得獎者應擔保作品確實享有完整之著作權,且無侵害第三人權利情事。
⊙得獎者應無償授權國立編譯館使用得獎作品於漫畫推廣用途上,包括公開陳列、公開展示、以任何形式將得獎作品之內容行使重製、編輯、改作、印製、公開傳輸等方式,不限時間、地域、次數之利用,並得再授權他人以上述方式之推廣利用。得獎者同意不對國立編譯館及再授權人行使著作人格權。
⊙為達漫畫推廣之目的,得獎者應同意自通知獲獎之日起1年內,協助國立編譯館
漫畫推廣活動。

◎注意事項:
⊙得獎者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除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外,國立編譯館得於事證明確後,撤銷其得獎資格,追繳原發給之獎金及獎座,並停止其參選權利3年。
1.得獎作品非原創作品,有抄襲、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令情事者。
2.得獎者以不正當手段影響評審之公正性。

相關檔案請至 http://0rz.tw/cf3Qw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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